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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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规划委员会、“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战略规划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11名董事构成,包括董事长项俊波先生、副董事长张云先生、董事杨琨先生、潘功胜先生、张国明先生、辛宝荣女士、沈炳熙先生、袁临江先生、程凤朝先生、蓝德彰先生和胡定旭先生。董事长项俊波先生担任战略规划委员会主席。战略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本行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各专项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市场变化趋势,对可能影响本行发展战略规划及其实施的因素和本行各类金融业务的总体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发展战略规划调整建议,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由6名董事构成,包括副董事长张云先生、董事杨琨先生、张国明先生、辛宝荣女士、沈炳熙先生、邱东先生。副董事长张云先生担任“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主席。“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本行总体发展规划,审议本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可能影响本行“三农”业务发展的重大因素进行评估,并及时向董事会提出“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调整建议;监督本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落实以及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6名董事构成,包括副董事长张云先生、董事林大茂先生、沈炳熙先生、蓝德彰先生、胡定旭先生、邱东先生。邱东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拟订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席、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就董事、行长、董事会秘书和行长提名的副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办法,以及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审计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构成,包括董事林大茂先生、辛宝荣女士、蓝德彰先生、胡定旭先生、邱东先生。胡定旭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本行的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估本行核心业务及相关规定、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审核本行重大财务会计政策及其贯彻执行情况,监督财务运营状况以及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7名董事构成,包括董事杨琨先生、林大茂先生、张国明先生、袁临江先生、程凤朝先生、蓝德彰先生、邱东先生。蓝德彰先生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本行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审议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对本行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行在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构成,包括董事袁临江先生、蓝德彰先生、邱东先生,其中蓝德彰先生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管理本行的关联交易事务,审议关联交易基本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