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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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监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并进行质询,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或依法提起诉讼;根据需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并指导本行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监督本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及独立董事;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行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即车迎新先生、潘晓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3名,即王瑜瑞先生、王醒春先生、贾祥森先生。本行监事会监事长为车迎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