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股份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本行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借鉴国际领先银行公司治理的成功实践,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高级管理层。股份公司设立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完善本行公司治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规则,明确公司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确保各方诚信尽责、勤勉履职,逐步建成独立运作、密切配合、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