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用卡 > 持卡服务 > 96小时盗失险
96小时盗失险

当持卡人信用卡丢失、被窃、被抢夺或抢劫,在向中国农业银行挂失后,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持卡人信用卡挂失前96小时内所发生的盗用损失。

服务介绍

服务对象: 

  指定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详见附件1),激活之日起或完成首笔刷卡消费之日起至销卡日24时止,可享受挂失前96小时盗失险服务。具体服务生效时间以盗失险产品列表为准。 

服务内容: 

  当持卡人信用卡丢失或被盗用、盗刷、被抢,在向中国农业银行挂失后,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持卡人信用卡挂失前96小时内所发生的盗用损失。 

保险金额: 

  指定普卡、金卡持卡人每年最高人民币1万元/户; 

  指定白金及以上信用卡持卡人每年最高人民币10万元/户或5万元/户。 

服务规则:

  1.当持卡人成功申办指定信用卡并完成激活或首刷后,即视同接受中国农业银行赠送的盗失险服务,授权中国农业银行为持卡人订立相关保险合同,并同意中国农业银行基于订立保险合同、申请保险理赔之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持卡人的身份信息及身份证件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络电话、信用卡卡号和开户行、信用卡激活/销卡日期、信用卡交易信息。(如监管政策调整,中国农业银行将与合作保险公司调整所交互的客户信息)如持卡人自愿放弃保险权益或拒绝授权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请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告知。 

  2.持卡人知晓卡片丢失或被盗用、盗刷、被抢后请立即致电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挂失(400-61-95599/400-66-95599),未挂失不享受该项安全保障、赔付。如挂失时已发生被冒用事件,须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挂失日后的15日内准备好齐全索赔申请材料,通过EMS或挂号信等方式邮寄至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2211号中国农业银行-联动组(收),邮编200333。 

  持卡人应提供的索赔资料包括: 

  (1)填写完整的《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盗失险理赔申请书》(见附件),需本人签名。 

  (2)公安机关出具并盖章的报案回执原件,需注明被盗时间及损失情况。  

  (3)持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属卡发生冒用情况,需要同时提供附属卡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 

  (4)如在境外(含香港、澳门)被盗用,持卡人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还需提供有照片页的复印件、护照中在盗刷时间节点的出入境戳当页的复印件(如提供境外报案证明则无需此项)。 

  (5)如持卡人享有类似盗失保障的,需如实向农行告知保单的详细内容,包括保额、保障范围、被保险人信息等。当持卡人同时启动两份及以上盗失保障的理赔时,保险金额可以叠加,但实际总赔付金额不得超过持卡人实际损失。 

  (6)农行银行或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3.有主、附卡的,合并帐户以户为单位进行投保(附属卡不单独投保),在每个保险期间内,主卡和附属卡合计的累计赔付金额总和不超过最高保险金额。 

  4.外币损失赔付金额将按照盗刷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给予赔付。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持卡人应对信用卡被盗失之损失负自担责任: 

  (1)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联或其他国际组织进行调单后,认定属于持卡人亲笔签名授权的交易,或者卡片系由持卡人的配偶、亲属、朋友或受雇人、代理人所冒用的。 

  (2)持卡人未于信用卡背面签名(虚拟卡等无实体卡片的除外)致第三人冒用的。 

  (3)持卡人故意将信用卡出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第三人保管或使用的。 

  (4)持卡人办理挂失手续后,未能及时提供中国农业银行所需全部受理文件或拒绝协助调查的。 

  (5)因持卡人存在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6)被他人诈骗,或他人以诈骗手段获取持卡人的信用卡账号、密码或其他信息后实施盗窃行为导致的资金损失。 

  (7)持卡人存在欺诈行为或其他违反诚信原则之行为的。 

  6.本保险未尽事宜,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卡盗刷保险(集采项目专用)条款》(详见附件2)为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负责所有保险条款解释。 

  7.信用卡盗失险是中国农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统一投保的团体险,不提供个人保单。若持卡人需要保险凭证,可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盗失险保险凭证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保险公司邮箱(zhouweifang01@shangh.picc.com.cn, chenfan20@shangh.picc.com.cn)索取,保险公司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保险凭证反馈至持卡人的邮箱内。 

  8.本保险服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承保,中国农业银行与服务供应商并无合伙、经销、代销、代理和保证的关系。若因服务产生的纠纷及任何相关事宜,由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处理(客服电话:021-23200047,工作日8:30-11:30、13:00-17:30)。如持卡人与供应商就其提供的服务仍有争议的,中国农业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供应商联系。 

  9.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取消其享受权益服务资格,包含: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所持信用卡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或本权益服务及其他相关规定。  

  10.如发现持卡人存在欺诈行为,除追索相关费用外,中国农业银行将保留停止其用卡和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11.持卡人使用此权益服务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权益服务条款及细则。 

  12.中国农业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变更权和提前终止权,并于中国农业银行官网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点击查看: 

  1.盗失险产品列表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卡盗刷保险(集采项目专用)条款 

  3.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盗失险理赔申请书 

  4.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盗失险保险凭证申请表 

  
 
 

分享至:

客服热线: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49539号-1  京ICP备05049539号-5
诚信网站标识 中国反网络病毒联盟白名单可信应用
本网站已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