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定义

  农业银行作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的特别结算会员,为交易会员提供结算服务,收取结算佣金,并承担结算风险。

  在股指期货业务正式推出之前,农业银行根据中金所要求正在开展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代理结算业务。

服务对象

  中金所交易会员。

  在股指期货仿真交易阶段,具有中金所正式交易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以及经中金所审核同意以交易会员身份参与仿真交易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均为我行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代理结算业务的服务对象。

业务内容介绍

  1.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通过特别结算会员系统等为交易会员提供期货结算服务和合约到期时的合约交割服务;

  2.通过特别结算会员风险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交易会员的交易和结算风险,及时通知交易会员采取措施降低交易风险;

  3.在交易会员未能履行合约义务的前提下,在授权范围内主动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避免出现业务风险;

  4.按照监管部门有关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及时为交易会员办理出入金业务;

  5.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有关交易结算情况。

系统优势

  1.我行特别结算会员系统通过了中金所的系统压力测试及全景测试,满足投产要求。

  2.与中金所接口一致,完美兼容,支持交易会员金仕达、恒生等多种版本的交易系统;支持直接和间接两种下单方式。具有高性能、高可靠性、可审计性等特点,且间接下单无丢包率,保证客户交易稳定运行。

  3.系统可同时容纳50个交易会员50万个客户10万手持仓,同时采用实时通讯机制和先进的加密技术,确保系统安全性。

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代理结算业务开办流程

  1.交易会员与我行签订《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代理结算合作意向书》。

  2.向中金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3.双方协商系统设置、链路搭建、交易测试等事宜。

  4.对于需要移仓的交易会员,根据中金所时间安排进行冒烟测试

  5.下一个交易日正式开展仿真交易。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