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
什么是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由于我行已完成行内支付结算系统和行外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邮划和电划委托收款的款项划回现均通过电子汇划处理。
能为您做什么?
单位和个人对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委托其开户银行向对方办理结算收款。
如何办理?
1、收款人向付款人发出商品,收款人填制托收凭证委托其开户银行收款。
2、收款银行审核托收凭证和债务证明,邮寄付款人开户银行。
3、付款人开户银行审核托收凭证和债务证明,向付款人发出付款通知。
4、付款人同意付款或拒付,付款银行划转资金或退寄托收单据。
常见问题解答
代理付款行划款,是否可以向付款人收取费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 银发〔2001〕385 号)文件中“托收银行向收款人收取单程邮费,付款银行向付款人收取邮费或电报费”的规定,代理付款行可以向付款人收取电子汇划费。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