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范围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2019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国税收居民个人范围调整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如您的税收居民身份发生变化,请您(本人或授权他人)主动携带相关证明材料[1]之一至我行营业网点重新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定为准。更多内容敬请参见国税局网站:
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如有疑问,可致电我行客服电话95599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中国农业银行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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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个人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满183天的证明材料(如护照记载的出入境记录等)、其他由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