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
  • 产品定义:

      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是指农业银行以县域中小企业(卖方)与买方签订有效商务合同且卖方(供应商)已按商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应收账款为质押担保,为卖方办理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表内外融资业务。

    功能和特色:

      适用于注册地或经营地在县和县级市范围内的中小企业客户,通过以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解决中小企业客户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

    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卖方、供应商)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应提供以下资料:

      1.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申请书。

      2.应收账款对应的商务合同,经买方(采购商)确认的发(送)货凭证或货物单据或服务提供单据和商业发票(增值税发票)。

      3.拟质押应收账款详细情况。

      4.买方(采购商)的名称、地址、账号、开户行以及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5.有关历史交易和应收账款结算记录方面的资料。

      6.近2年财务年报、近期财务报表及近期纳税证明(新建企业可不提供)。

      7.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我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

      (三)如审批通过,我行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文本,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信用。

      (四)客户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办理渠道:

      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宁夏、宁波所有经授权及转授权的营业机构均可办理。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