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
5、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企业资质;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者临时执业建造师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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