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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貼士
領用合約

  ABC(2022)4035-1

  金穗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合約前,仔細閱讀本合約各條款(特別是標題或文字加粗的條款),注意本合約涉及數量和質量、利率、價款和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個人信息授權、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糾紛解決等內容的條款。請您關注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農業銀行發布的《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政策(個人版)》,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理審慎提供個人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您有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向發卡行咨詢,或者咨詢您的律師或有關專業人士。如需進行業務咨詢和投訴,請撥打農業銀行信用卡客服熱線:40066-95599,021-61195599。您也可登錄農業銀行網站信用卡頻道(http://www.abchina.com/cn/CreditCard/)進行相關業務查詢。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與金穗信用卡申請人(下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領使用金穗信用卡(下稱信用卡)相關事宜,訂立《金穗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下稱合約)。

  第一條 申領

  1.1 乙方已知悉、理解并同意遵守《中國農業銀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下稱章程)。

  1.2 乙方保證將本合約、章程等內容完整告知附屬卡申請人(以上內容可通過甲方官方網站、營業網點等渠道查詢),確保附屬卡申請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規定。

  1.3 乙方保證其及附屬卡申請人向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乙方及附屬卡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表等資料上的信息如有變更或失效的,應立即聯系甲方予以變更。

  1.4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曉出租、出借、出售、購買賬戶的相關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乙方承諾依法依規開立和使用本人賬戶,不用于虛擬貨幣交易和“挖礦”等違法違規交易。

  1.5 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向乙方核發信用卡,并核定乙方的授信額度,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提供擔保。乙方可通過信用卡客服熱線、網點申請查閱申請表、領用合約等申請資料。甲方將對申請資料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1.6 乙方向甲方申請兩張(含)以上信用卡時,甲方根據賬戶為每張信用卡分別核定授信額度,乙方向甲方申請的全部信用卡可用額度之和不得超過對乙方核定的總授信額度。乙方雙幣種或多幣種卡的外幣賬戶共享人民幣賬戶授信額度。乙方的賬戶授信額度與其附屬卡持卡人共享。

  1.7 若甲方在信用卡受理、審批、領卡等環節發現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涉嫌提供不實信息、資料造假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情形的,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的領卡或激活等要求,或對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所申請的信用卡(含附屬卡)采取降額、止付、銷戶等措施。

  1.8 甲方受理的附屬卡申請材料必須由乙方以親自簽名或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確認。附屬卡申請可由乙方代為辦理,乙方需確保該代為辦理(含代為簽名)行為已取得附屬卡申請人的合法、有效授權。

  1.9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應關注甲方發送的信用卡郵寄、領卡信息,對于申領的信用卡需郵寄至網點的,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及時至指定網點領卡。逾期未領卡的,甲方可對乙方申領的信用卡采取降額、止付、銷戶等措施,以保障乙方所申領信用卡的資金安全。

  第二條 使用

  2.1 甲方部分芯片(IC)信用卡具備電子現金賬戶。電子現金賬戶支持小額快速支付、余額查詢等電子現金交易的全部或部分功能,不支持透支、轉賬、取現等其他支付結算功能。

  乙方知悉并同意,電子現金賬戶不記名、不掛失、不計付利息、不提供對賬服務。所有電子現金交易均視為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本人交易,乙方對此承擔責任。

   2.2 甲方發行的芯片(IC)信用卡(特殊卡種除外)具備小額免密免簽功能,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可選擇開通該功能。開通后,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在指定商戶進行一定限額及以下的非接觸式交易時,只需將卡片靠近受理終端感應區即可完成支付,無需驗證密碼或簽名。小額免密免簽功能的限額以甲方官方網站公布的限額為準。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可通過甲方客服熱線、掌上銀行、營業網點等渠道關閉小額免密免簽功能。

  2.3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卡片后,應在卡片背面簽名欄簽署與申請表相同的簽名(特殊設計卡片、無實體卡的信用卡除外),用卡時需簽名的,應使用相同的簽名,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應通過甲方指定的途徑設置查詢密碼(該密碼適用于客戶服務熱線電話語音確認身份等)、交易密碼(該密碼適用于預借現金、刷卡消費、pay類交易等)。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憑密交易時,須輸入其交易密碼并在交易憑證上簽名。以短信驗證碼完成的交易,短信驗證碼視同交易密碼。

  2.4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知悉雖設置了憑密碼交易,但可能因具體的交易性質或習慣通過非交易密碼驗證的方式即可完成交易,涉及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境外交易、第三方支付交易、郵購、商旅和其他電話、傳真或網絡等非面對面交易、IC信用卡電子現金脫機消費及其他根據銀行卡組織規則無需驗證密碼的交易。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不得僅以設置憑密交易為由拒絕償還交易款項或否認交易。

  2.5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知悉并同意使用交易密碼(含短信驗證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本人的簽名、卡面信息(包括卡號、有效期、卡片背面簽名欄數字信息等)等身份驗證要素發起并通過甲方身份驗證的操作或交易均視為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本人所為,但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證明交易為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偽卡盜刷交易、網絡盜刷交易除外。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知悉記載有持卡人簽名的紙質或電子交易憑證和/或憑交易密碼、信用卡磁條信息、芯片信息、卡面信息(包括卡號、有效期、卡片背面簽名欄數字信息等)等電子數據以及指紋等個人生物識別信息而辦理的各項交易所產生的信息記錄之一或全部、甲方與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約定的其他證明文件均為完成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

  2.6 為保證信用卡賬戶安全,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應按照如下要求使用信用卡:(1)妥善保管本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證件號碼等)、信用卡信息(包括卡號、有效期、卡片背面簽名欄數字信息等);(2)設置安全性較高的密碼,避免使用簡單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的密碼;妥善保管密碼,不得將交易密碼及短信驗證碼泄露給他人;(3)不得將信用卡出租、出售、轉借、轉讓、質押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持有或使用;(4)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在安全的用卡環境(包括但不限于現實場景和網絡環境)下使用信用卡;(5)及時關注農業銀行官方網站發布的公告、風險提示等信息;(6)采取其他必要的風險防范措施。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未按安全用卡要求使用信用卡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7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知悉網絡支付功能系農業銀行信用卡的基本功能,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激活所持信用卡后,該卡的網絡支付功能將同時被激活開通。農業銀行信用卡支持無卡、移動設備卡、二維碼等支付應用方式,甲方可根據產品創新、優化的需要進行支付方式拓展。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可將本人信用卡(特殊卡種除外)綁定支付平臺賬戶。信用卡卡號、手機號、短信驗證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等均為重要的身份驗證要素(甲方將根據實際業務情況,采用部分或全部驗證要素識別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身份及核實綁定操作的真實性,驗證及綁定過程中涉及的信息處理規則詳見綁定頁面及關聯協議)。信用卡綁定后,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可按照支付平臺的交易驗證方式進行關聯信用卡支付。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知悉、理解并愿意承擔信用卡綁定支付平臺可能帶來的賬戶和支付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平臺賬戶被盜用導致信用卡賬戶的風險和損失)。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承諾按照本合約及支付平臺相關協議的要求,妥善保管交易密碼及其他身份驗證信息。因支付平臺安全缺陷引發的交易爭議,由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與支付平臺自行協商解決,乙方不得以爭議為由拒絕償還信用卡項下欠款。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可采取通過甲方客服熱線、掌上銀行等渠道設置交易限額,或者在關聯的支付平臺設置交易密碼、交易限額等措施,以降低和防范支付風險。

  2.8 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的信用卡發生遺失、被盜或被冒用等情形的,應立即通過甲方客服熱線、營業網點等渠道向甲方申請掛失。掛失經甲方確認后生效,生效后不能撤銷。乙方對掛失生效前信用卡發生的交易承擔責任,但甲方過錯導致非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本人實施(含非本人授權)的交易發生的,及甲方與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乙方對掛失生效后信用卡發生的交易不承擔責任(電子現金交易除外),除非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對該交易存在欺詐、串通他人欺詐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信用卡發生偽卡盜刷交易等情形的,乙方應立即通過甲方客服熱線提出否認交易聲明,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甲方的調查工作。因失聯或不配合等原因導致甲方調查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乙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公務卡掛失補卡后,乙方還應及時告知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并由乙方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及時在公務卡相關系統中更新。

  2.9 甲方可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國家政策、風險管理要求,以及維護乙方賬戶資金安全等目的,對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在特定機具設備、特約商戶、柜面等渠道產生的信用卡消費、取現、轉賬等交易采取限額、限制交易、中止或停止使用信用卡等措施。

  2.10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向甲方申請辦理信用卡積分消費和兌換等相關業務前,可通過農業銀行官方網站、客服熱線、掌上銀行等渠道查詢并遵守相關業務規則,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積分累計和清理規則等。乙方申辦前述業務的,視同乙方同意遵守前述業務的相關規則。

  2.11 信用卡有效期最長為8年(特殊產品除外)。信用卡到期失效前,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換發新卡。無論是否換發新卡,若原卡賬務未結清,乙方仍需履行還款責任,不得以未換發新卡為由拒絕還款。乙方不愿繼續使用信用卡的,須在信用卡到期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未及時通知甲方的,視為乙方自愿更換新卡。對乙方未在信用卡有效期內激活信用卡賬戶或賬戶狀態異常的,甲方有權不提供到期換卡服務。

  2.12 信用卡有效期屆滿后乙方繼續使用新卡的,雙方不再另行簽訂合約,本合約自動適用新卡。

  2.13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知悉如因特定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農業銀行與合作單位、銀行卡清算機構等終止合作)導致乙方使用的特定類型信用卡停發或無法繼續使用的,經甲方通過網站、信函、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渠道公告或通知后,甲方有權終止該特定類型信用卡服務,并為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更換其他類型信用卡。如甲方允許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屆滿前繼續使用的,用卡范圍和功能將可能受影響,包括但不限于無法享受由銀行卡組織、聯名合作方提供的會員資格和優惠權益。如果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不接受甲方更換的其他類型信用卡,應在公告期內或通知中載明的期限內通知甲方,甲方將不再為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更換信用卡。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為乙方更換、配發、升級信用卡。前述行為雙方不再另行簽訂合約,本合約自動適用新卡。

  2.14 乙方因離職、退休等原因離開所在單位,單位書面通知甲方停止乙方使用公務卡的,甲方有權止付乙方公務卡賬戶并通知其辦理銷戶手續,乙方應及時辦理銷戶。

  2.15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外幣賬戶應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支付結算業務應遵守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及其他部門的相關規定。

  2.16 乙方附屬卡的交易款項、費用、利息等均記入乙方信用卡賬戶。乙方可以申請止付(電子現金交易除外)、注銷其附屬卡。

  2.17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在帶有VISA、MasterCard、JCB等銀行卡組織或公司標識的受理點或在農業銀行指定渠道辦理外幣業務的交易款項,記入外幣賬戶,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乙方同意承擔上述交易可能產生的匯兌風險、損失及費用。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在帶有銀聯、運通等獲準在境內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的銀行卡組織標識的受理點或在農業銀行指定的特約商戶、營業網點、自助設備辦理人民幣業務的交易款項,記入人民幣賬戶,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18 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權采取調降授信額度、限制交易、中止或停止使用信用卡、限制部分信用卡功能的使用、暫停超授信服務、限制分期授權、宣告債務提前到期,及要求立即償還全部欠款、自行收回或授權有關單位收回信用卡,不續發或換發新卡等一項或多項措:

  (1)提供虛假申請資料或使用虛假身份證明;

  (2)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更新完善包括證件有效期、聯系方式在內的客戶身份基本信息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或拒不配合甲方開展客戶身份識別、交易記錄保存、客戶身份及交易背景盡職調查、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各項反洗錢工作;

  (3)利用信用卡進行套取現金等非真實交易;

  (4)在積分累計或兌換中存在任何虛假交易、欺詐或其他不誠信行為;

  (5)未于每期賬單到期還款日前清償當期最低還款額;

  (6)資信情況或還款能力出現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調整、收入降低、失業、卷入重大訴訟、拖欠其他債務等),足以影響乙方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

  (7)拒絕或阻礙甲方進行風險調查(包括但不限于不配合提供收入證明、工作證明、交易發票等資料);

  (8)連續6個月及以上未發生交易;

  (9)將信用卡出售、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

  (10)信用卡用于購房、投資、生產經營等非消費領域(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除外),或用于償還貸款(含信用卡欠款);

  (11)涉嫌偷逃稅款、洗錢、恐怖融資、電信詐騙、虛擬貨幣交易及違反國家外匯管理相關規定;

  (12)其他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監管要求、章程、本合約等行為。

  甲方采取的風險管控措施不影響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乙方仍應償還信用卡項下發生的全部未償還債務,相關債務提前到期的,均應一次性清償完畢。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實施上述行為,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追償,上述情形(6)、(8)除外。

   2.19 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用卡、資信變動等情況,對乙方信用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情況調降乙方授信額度,并通過官方微信、手機銀行、網上銀行、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業務情況選擇一種或多種方式)及時通知乙方。

  2.20 乙方知悉乙方的賬戶信用額度與其附屬卡持卡人共享。乙方可向甲方申請調整授信額度,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用卡、資信變動等情況決定是否調整及調整幅度。甲方可根據乙方的信用狀況邀請乙方調增信用卡授信額度,并在取得乙方同意后進行調增。

  2.21 甲方可根據乙方用卡、資信情況為乙方開通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特殊卡種除外)。乙方可通過甲方客服熱線關閉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

  2.22 甲方可根據乙方用卡、資信變動等情況,要求乙方為其信用卡提供擔保。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擔保或所提供擔保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調低乙方授信額度或停止乙方使用信用卡。

  2.23 乙方申請辦理銷戶手續的,應全額償還信用卡欠款。甲方受理乙方銷戶申請45日后為乙方辦理正式銷戶手續,乙方仍應償還正式銷戶手續完成前發生的欠款。

  2.24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知悉并同意本人所持信用卡到期后,如信用卡賬戶無任何未償款項及溢繳款的,甲方可對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所持信用卡賬戶進行銷卡、銷戶處理。

  2.25為履行監管要求、保障信用卡賬戶資金安全、減少賬戶資源閑置等目的,甲方將通過短信、電話、電子郵件、賬單等一種或多種方式,與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確認是否繼續使用本人所持長期睡眠卡(連續18個月及以上無主動交易且無任何未償款項和溢繳款的信用卡)。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知悉并同意如未在指定期限內予以回復的,或未在指定期限內使用(透支或存款)信用卡的,視同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不再使用信用卡,甲方可對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所持信用卡進行銷卡、銷戶處理;若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回復確認不再使用所持信用卡的,甲方將對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所持信用卡進行銷卡、銷戶處理。

  第三條 對賬和還款

  3.1 透支金額從銀行記賬日起計息,利息從乙方信用卡(主卡)賬戶中扣收。乙方適用的透支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五,近似折算年化利率為18.25%,甲方按月計收復利(近似折算年化利率=日利率*365天,受每月天數及乙方還款情況等因素的影響,實際年化利率與上述年化利率可能存在差異,特殊卡種透支利率以農業銀行官方網站等渠道公示為準)。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資信、用卡等情況調整乙方適用的透支利率。若甲方對乙方適用的透支利率進行調整,甲方將通過短信、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通知乙方。

  3.2 乙方信用卡發生交易、費用或欠款未還時,甲方將按月向乙方提供對賬單。

  3.3 乙方應注意查收對賬單、還款通知(掌銀小信封、短信、電子郵件、電話、微信等方式之一)并及時核對賬務,在對賬單生成日(對賬單生成日以對賬單記載為準)后10日內仍未收到對賬單的,可及時聯系甲方補發。乙方不得以未收到對賬單、未接到通知為由拒付透支本息及相關費用。

  3.4 乙方可通過農業銀行信用卡微信公眾號、掌上銀行、網上銀行、電子郵件等渠道獲得電子對賬服務,但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5 乙方若對對賬單內容有疑問,應在對賬單生成日后30日內向甲方查詢和申請調閱相關憑證。乙方提出交易異議后應配合甲方核查,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核查材料。對已提出異議的交易,未經甲方認可的,乙方仍應按期償還對賬單所列示的應還款額。乙方如在對賬單生成日后30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同乙方認可全部交易。

  甲方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本合約約定行使抵銷權、解除權和扣劃相關款項(約定還款賬戶扣劃除外)的,乙方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甲方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之日起計算。

  3.6 乙方人民幣賬戶欠款,可用現金或轉賬方式償還;外幣賬戶欠款,可用外幣現鈔或外匯存款償還,也可用人民幣購匯償還。若乙方使用信用卡所進行的交易為法律法規所禁止的,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購匯業務。購匯匯率以當日農業銀行公布的外匯賣出牌價中對應外幣幣種現匯賣出價為準(如遇法定節假日,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為準)。

  3.7 乙方應在每期對賬單載明的到期還款日(含)前還款,還款金額不得低于對賬單所列明的最低還款額。乙方未能在到期還款日前償還對賬單列明的最低還款額的,視為逾期還款,應按最低還款額未償還部分的5%(最低1元人民幣/1美元/1歐元/1澳元/1英鎊/10日元)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違約金,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低還款額=授信額度內消費金額×10%+預借現金交易金額×100%+分期付款本期應還金額×100%+前期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100%+所有費用和利息×100%+超過賬戶永久額度使用金額×100%(特殊卡種最低還款額計算方式以農業銀行官方網站產品介紹為準)。

  3.8 乙方使用預借現金額度取現、轉賬、充值或其他不符合免息條件的交易款項,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透支金額自銀行記賬日起計息。

  3.9 對當期賬單本期發生的除預借現金外的其他透支交易,乙方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全部應還款額的,無須支付透支利息,享受自銀行記賬日至到期還款日(含)期間的免息待遇(特殊卡種除外)。免息還款期最長56天。

  乙方未能在到期還款日前償還全部應還款額(含分期交易)的,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甲方將按本合約約定的計息方法對賬單周期內的全部透支款項收取自銀行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期間的利息,并從乙方賬戶中扣收。

  3.10 乙方同意承擔主卡及附屬卡所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透支本金(含超授信額度使用部分)、分期業務應付利息及費用、透支利息及其復利、違約金等費用。乙方正常或逾期90天(含)內向甲方償還的款項,先抵償已出賬單、再抵償未出賬單,并按照先利息或費用、后本金的順序逐項抵償賬戶欠款;逾期91天(含)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或費用的順序逐項抵償賬戶欠款。

  乙方成功辦理樂分易、專項商戶分期等業務后,甲方將為乙方建立對應的分期專項賬戶。當期信用卡對賬單同時包含分期專項賬戶和普通透支賬戶欠款時,按照先分期專項賬戶、后普通透支賬戶的順序還款。乙方存在多個分期專項賬戶的,按照分期專項賬戶建立時間的先后順序還款。

  3.11 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甲方僅提供信用卡支付服務,與商戶之間沒有代理、經銷、擔保等關系。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與商戶或其他第三方機構發生的買賣或其他基礎交易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乙方不得以糾紛為由拒絕或拖延償還欠款。

  3.12 乙方未依約償還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的,乙方同意甲方可通過短信、電話、電子郵件、信函、上門拜訪、司法途徑等向乙方及其擔保人進行催收,并同意甲方可委托催收機構采用前述方式向乙方進行催收。乙方未依約償還本金、利息及其他應還款項的,乙方同意并授權甲方扣劃其在農業銀行任一機構開立的賬戶上的資金(法律法規及雙方約定不得扣劃的賬戶除外)。如劃收所得資金與需償還的應還款款項幣種不一致,甲方有權按劃收時甲方公布的匯率結售匯后折抵清償,乙方應承擔因此可能產生的匯兌風險、損失、傭金及其他費用。甲方將同時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相關責任的權利。甲方通過乙方預留聯系方式無法聯系到乙方或甲方向乙方發出催收通知后乙方仍未還款的,甲方可通過官方網站及相關媒體公告催收。甲方因催收欠款和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及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公告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因未依約償還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而造成自身信用記錄受到影響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3.13 信用卡賬戶內存款視為溢繳款,不計付利息,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個人信息保護

  4.1 本合約下乙方及附屬卡申請人的個人信息的處理目的、處理方式、處理個人信息的種類、保存期限等按照《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客戶信息授權書》(“授權書”)的授權范圍執行。

  4.2本合約下乙方及附屬卡申請人的個人信息的處理目的、處理方式、處理個人信息的種類、保存期限等按照《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客戶信息授權書》(“授權書”)的授權范圍執行。

  如乙方代為辦理附屬卡申請的,乙方應將授權書的內容(可通過官網、網點等渠道進行查詢)完整告知附屬卡申請人,并確保附屬卡申請人同意中國農業銀行按照授權書的約定處理其個人信息。

  4.3 中國農業銀行承諾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嚴格按照約定目的處理個人信息。如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與乙方及附屬卡申請人的約定,中國農業銀行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其他約定

  5.1 乙方應按業務辦理過程中載明或告知的收費標準承擔各類費用。農業銀行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和調整信用卡業務服務價格和費用,并按照監管要求通過網站公告、營業網點公告、對賬單、信函、短信等一種或多種方式向乙方通知后施行。調整自公告期滿或通知中載明的生效日期開始生效,乙方如不接受調整,可于公告期滿或生效日期前結清透支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和費用等全部債務后,按規定解除本合約并辦理銷戶手續,否則視為乙方同意該調整,調整后的內容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以變更相關服務價格和費用。農業銀行因增值稅等國家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調整而調整服務價格的,不受本條前述內容約束。

  5.2農業銀行可基于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客戶權益、保障交易安全、開展系統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等原因變更本合約及作為本合約組成部分的章程,暫停或終止本業務服務,調整信用卡產品功能權益等,并采用網站公告、營業網點公告、對賬單、信函、短信等一種或多種方式通知乙方。該等變更自公告期滿或通知中載明的生效日期開始生效,乙方如不接受變更,可于公告期滿或生效日期前結清透支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和費用等全部債務后,解除本合約并銷戶,否則視為乙方同意該等變更,變更后的內容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以變更相關服務和對應合約內容。

  5.3 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監管要求的情況下,可將甲方在本合約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方。

  5.4 因交易模式、結算、收費等原因發生賬戶欠款或差錯長款時,甲方有權根據實際交易情況進行賬務處理,有權向乙方追償欠款,直至乙方還清欠款。

  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獲得不當得利的,為節省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時間、維護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利益,在不損害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凍結并扣劃不當得利相關款項并通知乙方或附屬卡持卡人。

  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知悉在信用卡中存入資金,如卡內已有欠款,或存入資金后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消費、辦理預借現金業務等產生欠款,存入資金將即時作為還款抵銷欠款,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抵銷欠款后仍有剩余的資金將成為乙方信用卡中溢繳款。

  5.5 乙方同意將申請表或其他申請材料中預留的單位地址及現住址、移動電話、電子郵箱等聯系方式,作為向乙方送達本合約項下各類文書、通知、催收信函、協議等文件,以及爭議解決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調解、仲裁、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等程序)中的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有效送達地址(后續乙方聯系甲方變更的,以甲方確認的乙方調整后的聯系方式為準)。乙方送達地址若發生變更,應及時通過甲方客服熱線、營業網點等渠道與甲方聯系辦理資料變更,否則乙方預留的原聯系方式仍視為有效送達地址。因乙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不真實或未及時告知甲方變更后的地址,或者乙方拒絕簽收,導致有關通知或法律文書等未被實際接收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郵寄送達的,以郵件回執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以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執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以電子方式送達的,自進入乙方指定系統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電子送達與送達到乙方指定單位地址及現住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就同一事項或法律文書采取多種方式送達的,均具有送達效力,以最先送達日為送達之日。

  5.6.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知悉申請、辦理的信用卡相關業務,包括但不限于樂分易分期付款業務、專項商戶分期付款業務、隨e分分期付款業務、現金分期等,除適用本合約外,還適用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確認的具體業務協議或條款及細則。如本合約與具體業務協議或條款及細則存在內容沖突的,以具體業務協議或條款及細則載明的內容為準。 

  5.7 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未盡事宜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按照銀行卡組織、國際組織的規則辦理。若因適用法律法規頒布、修訂導致與本合約約定內容不一致的,以新法律法規規定內容為準。 

  5.8 糾紛解決。甲乙雙方在合約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或訴訟處理,協商或調解不成提起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乙方聲明:本人已仔細閱讀本合約各條款,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標題或文字加粗的條款),甲方已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及解釋,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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