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計劃保管業務是指中國農業銀行作為信托計劃保管行,依照中國農業銀行與信托公司簽訂的保管協議的約定,為各類信托計劃提供的資產保管、資金清算、會計核算、投資監督、信息報告等項服務。
信托計劃按照投資范圍、投資結構差異劃分為證券投資類信托計劃、非證券投資類信托計劃、混合類信托計劃。以上三類信托計劃均包括單一資金信托與集合資金信托。
1.資產保管與賬戶開立:為信托計劃開立獨立的資金賬戶,確保理財產品資產的獨立、完整和安全。
2.資金清算:審核信托計劃投資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無誤后,完成其投資活動涉及的資金清算。
3.會計核對與資產估值:根據商定的記賬方法和估值原則,以信托計劃為核算主體,獨立建賬、獨立核算,并定期對信托計劃估值核對。
4.投資監督: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和信托計劃保管協議的約定,監督信托計劃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確保其合法合規。
5.托管報告:根據托管協議的約定向信托公司出具托管報告。
1.了解客戶需求
2.雙方充分協商溝通
3.簽訂信托計劃保管協議
4.開立賬戶
5.移交資產
6.保管運作
各分行托管業務分部均可辦理。
信托計劃保管人是否承擔信托計劃投資風險?
信托計劃保管人不承擔信托計劃投資風險。我行作為信托計劃保管人,僅根據信托計劃投資管理人的劃款指令進行資金匯劃,托管人不參與信托計劃的投資運作,不對信托計劃的投資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的判斷或保證。